甲方九龙坡区华岩镇华岩村二社124,单间配套,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1、出租时间:20xx年2月15日起
2、租金交纳方式:
每月352元整,交纳方式:一次性交清,一季度一付,金额: 元整。物管费、电梯费、水电气、宽带、闭路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承租期内,需交纳保证金 元整,作为房屋,门窗,空调,电视,洗衣机,冰箱,热水器的损坏及全额赔偿。
4、乙方在承租期内,因保护不善,使用不当,人为损坏房屋和设备,应负全部责任。
5、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该租赁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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