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____市历____区智威会议服务中心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排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议(活动)。乙方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费用支付此次会议单人活动费为人民币______元人,甲方为本次服务须向乙方支付会议(活动)费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确认,以上预定及服务属于不可撤销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按本条款支付(合同总额50%)预订金之日起协议立即生效。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合规发票后____日内一次性将款项扣除预订金后支付给乙方。
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约定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协议的.执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该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应当履行。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前款所述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六、履行义务本合同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告知甲方商业秘密。甲方务必不得泄露。
四、协议的变更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协议条款或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但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将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不在此限。
2.一方在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变更协议内容的,应当确保另一方的权利不会受到损害;因该变更行为而增加的费用由提出一方承担,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应当给予充分补偿。
五、免责条款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六、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生效自双方共同签章后且甲方支付预订金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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