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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合同书

2020-02-14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甲 方:

  法人代表: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北省林业局《关于推进林地使用权合同流转意见》及总口管理区关于第二轮林地承包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

  甲方潜江市总口管理区杨湾办事处将一林地租赁给乙方 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面积:甲方将 亩地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经营期限为十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林地租赁经营费,每亩地每年 元,十年共计 大写 元。

  四、支付方式:双方签约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现金 大写 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展开生产经营活动。

  2、依照合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3、当乙方有违约行为时,向乙方提出劝问,乙方严重违

  4、合同期内,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协助乙方协调部门关系,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林木种植管理、砍伐、销售、加工及林地的合理利用活动,并接受甲方监督。

  2、乙方建林、育林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栽植树木,搞好病虫害防治;完成租赁面积的水利任务。

  3、砍伐树木必须完备申报、审批手续,承担其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租赁经营费用,不再交缴其它费用。

  5、依法经营。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独自承担法律责任。

  6、合同期内,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享有标的自主经营权,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合同期内如乙方未能依合同办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其它事项

  1、合同期内双方若有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行政执法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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