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定期合同一般指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且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定的三种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订立。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同意,也有权不同意。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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