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一方不出庭,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第12条
离婚案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起诉离婚被告不去怎么办
当被告不出庭参加案件审理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被告故意回避,拒不配合,原告应当法院提供被告详细住址和联系方式,由法院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在法院依法送达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以后,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被告不出庭答辩视为对自身民事权利的放弃,承担可能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离婚起诉可以不去吗
离婚起诉应当出庭。《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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