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买房交出去的定金不是一定要不回来。如果是由于开发商乙方的原因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将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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