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同志
在某某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由于工作需要,特将会计证从某某地财政局转到某某地财政局。特此证明。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私人电话:
证明人:某某 年 月 日 (盖公章)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财政局规定为准,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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