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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期满时辞职,能获得怎样的工资补偿?

2020-05-29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合同到期辞职会有工资补偿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除非劳动者同意续订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包括工作年限、月工资、疾病医疗费用等。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金。此外,违法解除合同也会导致赔偿金的产生。

法律分析

一、合同到期辞职会有工资补偿吗

1、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情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1、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2、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3、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医疗费用×25%

拓展延伸

合同到期后辞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合同到期后辞职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合同到期意味着双方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得到了充分履行。因此,员工在合同到期后选择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额外的经济赔偿。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考虑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以及当地法律的规定。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合同中存在竞业限制条款或违约行为,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因此,建议在辞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合同到期后辞职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合同到期意味着双方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得到了充分履行。因此,员工在合同到期后选择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额外的经济赔偿。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考虑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以及当地法律的规定。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合同中存在竞业限制条款或违约行为,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因此,建议在辞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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