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目标
提升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二、培训时间
理论培训1个月,按照省卫生厅和卫生部颁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培训共12个月。临床科室轮转10个月,社区实习1个月。省卫生厅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从20--年5月起-20--年5月完成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
三、培训地点
临床轮转和社区实习安排在经省卫生厅批准的全科医学临床和社区培训基地进行。理论培训集中在南昌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基地进行。
四、培训对象
选派有较扎实理论基础和临床诊疗技术、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的单位业务骨干。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工作的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实行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
五、培训人数
全市12人,根据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的通知》文件。其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人、乡镇卫生院10人(各县(市、区卫生局计划详见附件1)
六、培训内容和方式
临床培训和社区培训按照按需、分程、个体化原则,理论培训为全科医学及相关理论。以全科医疗岗位任务需求为导向,实行一对一的老师带教制(每名老师带教2-3名学员根据培训大纲结合自己的培训需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急诊急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传染科等专业科室进行临床实践。培训方式采取集中理论学习、导师带教、个别面授、临床观摩、参与查房和病案讨论等方式,增强培训效果。
七、经费补助标准和使用
市财政根据国库集中支付规定,中央财政培训经费补助标准每人10000元。经费使用由省财政拨付各设区市。市卫生局按确定的计划和经费标准拨付理论、临床、社区培训基地。
一理论培训补助经费1640元(1个月用于培训费、教材、住宿、伙食补贴、结业综合考试考核、证书。
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管理费。其中带教费180元/人.月、住宿费200/人.月、生活补助费300元/人.月、管理费80元/人.月。二临床轮转补助经费7600元(10个月、每月760元用于带教费。
三社区实习补助经费760元(1个月用于带教费180元/人.月、住宿费200/人.月、生活补助费300元/人.月、管理费80元/人.月。
八、培训考试
由省全科医学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结业考试考核,培训结束。分临床实践操作和理论两部分,临床实践操作战总成绩60%理论占40%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证书”并可转注册全科医生执业范围。
九、培训工作要求
省卫生厅已下达各市医改目标任务,一基层卫生人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是落实医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培训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落实各项培训工作。
落实培训人员。培训人员须填写《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申请表》附表2一式二份,二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根据分配的培训计划。一份留市卫生局,一份培训报到时交理论培训基地,市卫生局资格审核盖章后,将培训人员名单于6月8号前报省全科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四各培训人员派出单位要全力支持选派的人员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工龄连续计算。培训期间派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派出人员回单位上班,不得扣发培训人员工资和福利。
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三各临床、社区培训基地要加强培训管理和落实带教老师。严格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要求,认真组织教学,保证培训质量。市卫生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培训过程进行检查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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