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开业庆典演员设备租赁合同,
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内容:
1.1租用时间:
1.2租用地点:
1.3租用设备;灯光音响视频设备及相关工作人员,详见设备演出人员清单列表1;
1.4设备租金:62930元;大写:陆万贰仟玖佰叁拾元整(含税)。
二、付款方式:
2.1自本合同签定日甲方应付给乙方本项目的预付款50%:31465元,即人民币叁万壹仟肆佰陆拾伍元整;
2.2项目完毕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项目余款50%:31465元,即人民币叁万壹仟肆佰陆拾伍元整;
三、甲方义务:
3.1协议一经签署,甲方应按期支付各项款项;
3.2项目实施中,甲方提出终止协议,视为违约,承担相关责任;
3.3项目完工后,甲方应按协议规定时间付清全款;
3.4项目实施中,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需要提供相关人员及物料并保证乙方物料.器材及人员安全。
四、乙方义务:
4.1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项目方案进行设计制作,原设计与现场不符的应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4.2项目实施中,乙方提出终止协议,视为违约,承担相关责;
4.3保证项目(或者产品)的质量合格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4.4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延期付款或乙方不能如期完成该项目所需物料安装调试,每延期一天,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以协议总价款为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2倍计算)。
六、纠纷处理:
6.1发生纠纷后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提交当地法院仲裁。
七、协议生效:
7.1本协议自签定之日生效;
7.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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