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一步增强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做一名幼儿尊敬、家长信任、人民满意的教师,实验幼儿园全体教师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依法从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损害幼儿利益。
二、爱岗敬业。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幼儿园,热爱幼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爱幼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关心幼儿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幼儿正当权益;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放弃每一个幼儿。
四、教书育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幼儿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努力培养幼儿良好品行,塑造幼儿健全人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维护幼儿园和集体荣誉;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家长;不在课堂内使用通讯工具,不做微商。
六、廉洁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接受家长礼金、礼品;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谋私利;不要求、授意幼儿、家长为幼儿园和自己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或帮助。
七、杜绝“三乱”。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班,不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幼儿推销商品;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幼儿举办各类培训班提供场地、组织生源。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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