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药学专业:
报名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士资格考试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药剂师医院人员编制中,药剂人员占医院各类人员总人数的8%。其技术职称包括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三级。药剂师是社会上对药剂人员的统称,他们在与医药的生产、监制和销售的机构就职,主要有药厂、药店、医院。职业概述药剂师是在医疗机构中,主要按照处方为前来开药的顾客配药,向顾客说明如何服用等相关事项,并且辅助医师合理用药的人员。由于在我国有中西医之分,药剂师也被分为西医药剂师和中医药剂师,主要任职于医院药房、医药公司、零售药店、政府部门等。工作内容1、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工作;2、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3、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4、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5、按照处方为顾客配药,并且向顾客说明如何服用等相关事项;6、回答病人和其他专业医务人员的咨询;7、从事研究、开发,并参与医药产品的生产制作,负责新药产品的医效实验,对新药进行生产质量监控等一系列工作。职业要求教育培训:应拥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以上,具备药物管理、药品法规和医疗保健等相关知识,具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人事部共同颁发的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证。工作经验:要求精通药学领域专业知识、技能,包括基本药物的制剂,药品的药理知识、用量、用法、副作用、配方和保存等,并能将其运用于具体实践;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分析规划能力,口头表达、交流沟通能力;具备高度的责任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踏实的敬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