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
其内涵主要有三个方面:
1、中外合作办学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办学方式必须是合作办学,而不是合资办学,也不允许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独办学
2、招生对象主要是中国大陆公民
3、教育教学的地点主要指在中国境内。
中外合作办学分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二者区别
合作办学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目前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指国家鼓励的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
合作办学项目:中国大学与国外或港澳台大学合作举办的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方式
学历教育项目,必须通过统招考试,填报志愿,毕业后分别获得中外双方学校颁发的文凭。
非学历教育项目,无须填报志愿,参加学校自己举办的入学考试即可。中方学校修得相应学分后,通过语言考试后再被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