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慢性疾病有什么优惠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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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5:55

办理慢性疾病的优惠*: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百分之五十;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慢性病补助对象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
慢性病补助起付标准: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
2、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
3、二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400元;
4、患有2种或2种以上慢性病没人每年起付限额增加200元。
慢性病补助办理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票据报销联原件、处方和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2、定点零售药店票据报销联原件和费用明细小票;
3、某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个人结算表拷盘时领取,此表需单位经办人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仅上报第一联;
4、将拷取的度门诊慢性病补助人员名单,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表格一份,纸质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7:1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慢性病补助*有:

一、起付标准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二、慢性病补助对象

包括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

亲,慢性病补助报销办理流程为:

消费者可到住院病历的复印件(住院首页等)、门诊病历、抢救病历的复印件及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前往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认真填写门诊慢性病补助申请鉴定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司社保部公章;

2、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二级以上医院近两年的医疗资料;

3、每年1、4、7、10月的1-5号收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申报资料,其余时间不受理申请业务;

4、住院诊断证明书的第一诊断必须是本人所申请慢性病的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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