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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权方是否有权带孩子出境留学?

2020-04-27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离婚抚养权方带孩子出境留学的可行性及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一方拥有抚养权可带孩子出国,但偷偷带孩子违法。变更抚养权情形包括:一方患病或伤残无力抚养、虐待或对孩子不利、十周岁以上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其他正当理由。离婚后需支付抚养费和探视权,但如孩子希望出国留学,最好与对方协商。

法律分析

一、离婚抚养权方带孩子出境留学是否可以?

一般情况下,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带着孩子出国留学。其实改变孩子的居住地,是每个父母都拥有的基本权利,更不用说已经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把孩子偷偷带到其他地方去生活的。那么这该为就属于违法行为,会影响抚养权。

二、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在离婚时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不随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要按照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行使探视孩子的权利,但是现在孩子都期望孩子有个美好的未来,都会选择送孩子到国外去读书,那么最好是跟另一方协商一下比较好。

结语

离婚抚养权方带孩子出境留学需谨慎。通常情况下,抚养权方有权带孩子出国留学,但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带走孩子属违法行为,可能影响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包括:抚养方患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十周岁以上子女愿意改变抚养权、其他正当理由。离婚后,支付抚养费和探视权是义务,但若孩子希望出国留学,最好与对方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八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鼓励和支持有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三条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有子女死亡的;

(二)有子女按规定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适宜再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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